天津市高層次人才培養專項資助實施細則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市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切實落實《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動計劃》,大力培養高層次人才,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一條 資助對象。本專項重點資助杰出人才(見附件1)、領軍人才(見附件2)、領軍人才團隊(見附件3)、高端技能人才(見附件4)、青年后備人才(見附件5)、優秀博士后(見附件6)等高層次人才和團隊。
第二條 基本原則。實施專項堅持以用為本、好中選優、公平公正、規范有序的原則。
第三條 資金撥付。專項資助經費按照《天津市人才發展基金使用管理辦法》和部門預算管理相關規定撥付。
第四條 監管評估。受資助單位和個人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以及《資助協議(培養任務書)》約定,對資助經費獨立核算、專款專用。項目實施單位要對項目進度和資金撥付、使用情況進行跟蹤監管,開展項目檢查和績效評估。
第五條 違規處置。相關單位和人員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資助的,一經查實,將中止其申報資格,納入市誠信系統“黑名單”,追繳專項資助經費,情節嚴重的,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市人才辦及相關牽頭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1.支持選拔培養杰出人才
2.支持選拔培養領軍人才
3.支持選拔培養領軍人才團隊
4.支持選拔培養高端技能人才
5.支持選拔培養青年后備人才
6.支持培養優秀博士后
7.經辦流程圖
附件1
支持選拔培養杰出人才
一、支持專項。實施“天津市杰出人才培養計劃”。市科協負責實施,每2年評選1次,每次評選20人左右。
二、選拔條件
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身體健康,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近5年取得以下業績成果之一的:
(一)獲國家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獎或國內外相應水平獎項。
(二)獲省部級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一等獎或國內外相應水平獎項。
(三)獲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杰出人才稱號,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獲得者,或獲得相應水平榮譽稱號。
(四)在國際著名學術組織擔任或曾經擔任重要職務。
三、支持政策
相關經費由市人才發展基金列支。一次性給予入選者200萬元經費資助,用于創新創業、教育培訓、合作交流及團隊建設等;每年資助入選者20萬元工作經費,用于學術科研活動;對入選者每人每月發放3000元生活津貼。入選者邀請國內外院士專家來津參加高水平學術論壇、年會等學術交流活動的,給予活動經費50%的支持。
四、報審程序
(一)推薦。候選人所在單位和相關主管部門,市級及以上學會、協會等學術組織負責推薦工作。
(二)初選。主管部門,學會、協會對推薦人選進行初選,確定初選候選人名單,連同《天津市杰出人才候選人推薦表》及附件材料報市科協。
(三)審核。市科協對初選候選人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審查通過的報市人才辦復核,符合條件的確認為有效候選人。
(四)評選。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邀請全國相應專業的兩院院士擔任評審專家,按函評、組評、大會評議等程序對有效候選人進行評審,評定杰出人才擬當選人選名單。評選工作由市科協具體實施。
(五)公示。市人才辦將擬當選人選名單及有關材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決定。根據公示結果確定杰出人才人選名單,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請市委、市政府批準。
五、申報材料
(一)《天津市杰出人才候選人推薦表》(登錄“海河英才”網www.tjrc.gov.cn下載)。
(二)近5年來的業績證明材料:代表性著作、論文、技術報告,研究成果引用、評價情況原件及復印件。
(三)獲獎證書、專利證書、科技成果鑒定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
六、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市科協學會學術部(院士專家部)
聯系電話:27126427
附件2
支持選拔培養領軍人才
一、支持專項。實施“131”創新型人才培養工程。支持選拔培養第一層次人選。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每年選拔1次,每次選拔100名第一層次人選。
二、選拔條件。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近3年來取得下列成績之一的:
(一)主持或作為核心成員承擔本市行業及以上重大科研、技術改造、工程建設等重大項目的。
(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發明專利,或在國際、國內重要學術會議、刊物上發表過主旨演講或論文,或創新成果曾獲省部級三等獎及以上獎勵的。
(三)在成果應用及轉化方面取得比較明顯的經濟社會效益的。
(四)其他在理論研究或技術創新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并得到同行專家認可的。
三、支持政策
相關經費由市人才發展基金列支。給予“131”創新型人才第一層次人選連續2年,每年5萬元經費資助,主要用于參加學術活動、出版學術著作、參加國內外研修、申請專利、參加學歷培訓等。用人單位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匹配資助經費。
四、報審程序
(一)組織申報。市人力社保局每年3月份印發通知,部署具體申報工作。區人力社保局、委辦局人才工作部門根據市人力社保局部署,組織所屬用人單位開展申報。用人單位登錄“海河英才”網(www.tjrc.gov.cn),下載填報《天津市“131”創新型人才第一層次人選專項資助申請表》。區人力社保局、委辦局人才工作部門核實把關后,在規定時間內,將符合條件的人選名單和申請表,發送至北方人才市場指定郵箱(tjrc131@126.com)。
(二)資格預審。北方人才市場對相關人選材料進行預審,3個工作日內將預審結果通知相關區人力社保局、委辦局人才工作部門。
(三)材料報送。區人力社保局、委辦局人才工作部門通知相關用人單位提交書面申報材料,核實無誤后,5個工作日內將相關材料報送北方人才市場受理窗口。
(四)專家評審。市人力社保局組建專家評委會,組織專業組評審和評委會評議兩級評審,確定建議人選。
(五)組織公示。在市人力社保局及相關區、委辦局網站對建議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六)審核批準。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市人力社保局向市人才辦報送推薦材料。市人才辦核準并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后,公布名單,頒發證書,函復市人力社保局,并將項目資助情況抄送市財政局。
五、申報材料
(一)區人力社保局、委辦局人才工作部門出具的推薦函。
(二)《天津市“131”創新型人才第一層次人選專項資助申請表》。
(三)佐證材料:人選承擔項目、獲得獎勵、發表論文、創造效益等證明材料,及學歷、職稱證書復印件。
六、聯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電話:83218128
北方人才市場 電話:28013597
附件3
支持選拔培養領軍人才團隊
一、支持專項。實施“131”創新型人才團隊建設工程。支持選拔培養領軍人才團隊。市人力社保局負責實施,每年評選1次,每次評選不超過50個。
二、選拔條件
(一)以“131”第一層次人選為團隊帶頭人;核心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平均年齡不超過45周歲。
(二)以省部級及以上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技術中心,以及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站、引智引才示范基地等創新載體為依托,團隊建設和創新目標任務明確。
(三)所在用人單位綜合實力較強,有明確的支持保障措施,有穩定的支持資金投入。
(四)近3年承擔過省部級及以上科研、技改和產業化等創新項目及重點課題,或成果獲得過省部級及以上科研、學術等專項獎勵,或在國內外權威學術刊物上發表過有影響的論文,或取得發明專利授權并通過成果轉化創造了顯著的經濟社會效益。
三、支持政策
相關經費由市人才發展基金列支。連續3年,給予每個自然科學和工程技術學科領域“131”創新團隊每年30萬元經費資助,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的“131”創新團隊每年20萬元經費資助。經費主要用于支持參加學術活動、國內外研修、專業培訓,以及出版學術著作、申請專利、購買學術資料、聘請專家等。團隊所在主要用人單位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匹配支持資金。
四、報審程序
(一)組織申報。市人力社保局一般于每年3月份印發通知。區人力社保局、委辦局人才工作部門根據部署,組織相關用人單位登錄“海河英才”網(www.tjrc.gov.cn),下載并填報《天津市“131”創新型人才團隊專項資助申請表》,核實把關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將人才團隊申報名單和申請表,發送至北方人才市場指定郵箱(tjrc131@126.com)。
(二)資格預審。北方人才市場對申報的創新型人才團隊進行資格預審,3個工作日內將預審結果通知區人力社保局、委辦局人才工作部門。
(三)材料報送。區人力社保局、委辦局人才工作部門組織相關用人單位提交團隊書面申報材料,核實無誤后,在5個工作日內將相關材料報送北方人才市場受理窗口。
(四)專家評審。市人力社保局組建專家評委會,組織專業組評審和評委會評議兩級評審,確定團隊建議名單。
(五)組織公示。在市人力社保局及相關區、委辦局網站對團隊建議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六)審核批準。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市人力社保局向市人才辦報送資助經費申請材料。市人才辦核準并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后,公布名單,頒發證書,函復市人力社保局,并將項目資助情況抄送市財政局。
五、申報材料
(一)區人力社保局、委辦局人才工作部門的推薦函。
(二)《天津市“131”創新型人才團隊專項資助申請表》。
(三)佐證材料:核心成員職稱證書、身份證復印件,團隊承擔項目、獲得獎勵、發表論文、創造效益方面的證明材料。
六、聯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電話:83218128
北方人才市場 電話:28013597
附件4
支持選拔培養高端技能人才
一、支持專項。實施高技能人才高級研修專項。支持選拔高技能人才參加國內外研修。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每年選拔2次,資助培養不超過100名。
二、申報條件
(一)在我市戰略新興產業等領域企業重點關鍵技術技能崗位工作、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高技能人才。市級重點以上職業院校實習指導教師,經主管部門批準后也可申報;
(二)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全國技術能手、享受政府特貼的高技能人才可以放寬至50周歲。
三、支持政策
相關經費由市人力社保局部門專項預算列支,資金由市財政安排。經選拔赴境外研修的高技能人才,給予每人最高10萬元經費資助;赴外省市研修的,給予每人最高3萬元經費資助;不足部分由用人單位匹配。資助經費主要用于在外研修所需的交通、培訓、食宿等方面開支。
四、申報程序
市人力社保局一般于每年2月、7月印發申報通知。
(一)申請人聯系并確定研修單位后,登錄“海河英才”網(www.tjrc.gov.cn),下載并填寫《天津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專項資助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二)所在單位審核把關后,將《申請表》上傳至市職業培訓指導中心指定郵箱(zypxgy@163.com);市職業培訓指導中心進行資格預審,5個工作日內將預審結果告知相關用人單位;相關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向市職業培訓指導中心報送書面申請材料。
(三)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專家評審組,對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審,提出擬資助人選名單,并在市人力社保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四)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市人力社保局印發通知,公布資助人選名單。
五、申報材料
(一)《申請表》。
(二)申請人的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研修單位的邀請函(須注明培訓費、培訓安排等)。
六、經費撥付
(一)相關人員結束研修10個工作日內,將實際發生交通、食宿、培訓費用票據原件及復印件報市職業培訓指導中心。
(二)市職業培訓指導中心匯總并審核后,提出資助意見,市人力社保局核準后,5個工作日內將資助經費劃撥至相關用人單位。
七、聯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職業能力建設處 電話:83218263
市職業培訓指導中心 電話:83635032
附件5
支持選拔培養青年后備人才
一、支持專項。實施“天津市青年人才托舉工程”。支持選拔培養我市青年后備人才。市科協組織實施,每年選拔1批,每批20名左右。
二、選拔條件
(一)年齡一般不超過32周歲,全職在津工作的中國籍公民;女性或醫學領域的年齡可適當放寬1-2歲。
(二)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在自然科學領域從事基礎研究、工程技術應用、成果推廣轉化等工作的基層一線科技工作者(不包括在讀碩士、博士研究生)。
(三)入選中國科協青年人才托舉工程,可不受名額限制,直接入選同年度天津市青年人才托舉工程。
三、支持政策
相關經費由市人才發展基金列支。給予入選者連續3年,每人每年15萬元的經費資助。經費主要用于入選者開展科學研究、論文發表、學術交流、聘請培養導師、科研團隊建設、參加國內外培訓進修等相關工作。
四、選拔程序
市科協一般每年5月份印發通知,部署評選工作。
(一)組織推薦。市科協所屬學會、協會、研究會,高校科協,各區(各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區科協共同推薦)及有關單位按照市科協統一部署,推薦托舉工程人選候選人,并將推薦材料按要求報送至市科協。市科協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符合條件的確認為有效候選人。
(二)專家評審。市科協組織評審專家,根據托舉工程的目標任務、工作原則、支持重點等內容,按照初評、答辯等程序對有效候選人進行評審,確定托舉工程人選建議名單。
(三)社會公示。對托舉工程人選建議名單及有關材料在市科協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確定人選。經公示無異議,市科協向市人才辦報送建議名單和相關材料。市人才辦核準并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后,公布入選人員名單,函復市科協,并將項目資助情況抄送市財政局。
五、申報材料
(一)所在單位推薦報告。
(二)《天津市青年人才托舉工程候選人推薦審批表》(登錄“海河英才”網www.tjrc.gov.cn下載)。
(三)承擔主要科研任務情況證明材料;獲得表彰獎勵證明材料;公開發表的主要論文復印件及專著;知識產權證明及技術鑒定證書材料;技術應用證明材料。
六、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市科協學會學術部(院士專家部)
聯系電話:27126427
附件6
支持培養優秀博士后
一、支持專項。實施“優秀博士后國際化培養計劃”。支持培養國際化青年人才。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每年組織1次,每次資助30人。
二、申報條件
年齡在40周歲以下,明確在津工作,且與我市企事業單位簽訂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協議)的在站博士后,或出站2年內來(留)津工作的博士后。
三、支持政策
相關經費由市人才發展基金列支。對納入“優秀博士后國際化培養計劃”的人選,給予每人最高10萬元經費資助,用于支付國際旅費、培訓費、生活費,不足部分由人選所在單位匹配。
四、報審程序
市人力社保局一般于每年2月份印發通知,部署申報工作。
(一)個人申請。符合條件的博士后,自行聯系國(境)外研修單位,收到邀請函后,登陸“海河英才”網(www.tjrc.gov.cn),下載并填寫《優秀博士后國際化培養計劃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并將相關申報材料報送所在區人力社保局、委辦局人才工作部門。
(二)推薦上報。區人力社保局、委辦局人才工作部門把關核實后,將申請函及人選申報材料報市人力社保局指定窗口。
(三)評審公示。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專家評審組進行評審,提出擬資助人選名單,并在市人力社保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市人力社保局向市人才辦報送資助申請材料。
(四)審批公布。市人才辦核準并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后,函復市人力社保局,并將項目資助情況抄送市財政局。
五、申報材料
(一)區人力社保局、委辦局人才工作部門出具的申請函。
(二)《申請表》。
(三)國(境)外研修單位的邀請函(須注明培訓費和研修安排)。
(四)博士后與我市企事業單位簽訂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協議)。
(五)博士后進站審核表復印件。
(六)出站博士后須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員工作期滿審批表復印件。
六、經費撥付
(一)相關博士后結束研修10個工作日內,將實際發生的國際旅費、培訓費等材料復印件報市人力社保局。
(二)市人力社保局匯總并審核后,通知市引進人才綜合服務中心,將資助經費劃撥至相關用人單位賬戶。
七、聯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電話:83218136
市引進人才綜合服務中心 電話:83869367